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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详解

2023-08-11 02:32:57    来源:问法

一、合同成立的法定条件有哪些详解

1.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。

2.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。


(资料图)

3.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。

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,主要包括两层含义: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,即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权利、义务及其指向的对象即标的等,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社会的公共利益的要求。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,即当事人缔约的原因合法,并且是直接的内心原的因合法,不存在以合法的方的式达到非法目的等规避法律的事实。

4.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。

所谓形式要件,是指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的,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,但如果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时,便成为合同生效要件之一,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,合同不能生效。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二、合同成立适用原则

合同成立适用原则有:

1.意思自治原则,即自愿原则。当事人有从事合同行为的意志自由,可以自由地选择合同的相对人、订立的形式和合同的内容,依其自由意志创设权利义务关系。只要具备意思表示这一基本事实,合同即告成立。

2.公平原则。

3.诚实信用原则。

4.绿色原则。

5.守法及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。

6.平等原则等。

三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

法律快车提醒您,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:

1.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,损害国家利益;

2.恶意串通,损害国家、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;

3.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;

4.损害社会公共利益;

5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。

如果具有以上情形之一,合同无效,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果合同有效,最好通过协商解决。如果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合同解除权,则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来解除合同。一般的合同都不能反悔,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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